第56届全国药品交易会


2006.12.1-3
展位号:1E283
深圳会展中心

  欢迎各地代理商届时莅临洽谈合作! 
  诚征全国区域代理 , 实现双赢,共谋发展!
 

B、招商原则:
1、将全国的医药市场,细分为区域独家代理制及其它双方认可的合作方式,为医药代理经销商提供极为方便的选择:
2、 授予国家一类新药的区域代理经销权
3、 提供独特创新的“大营销团队”运作模式

C、代理商准入资质
如果您有意向代理我们的产品,我们要求您:
1、 拥有与代理区域相适应的直接管理的医院终端销售推广队伍;
2、 拥有与代理区域相适应的资金实力;
3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精神;
4、 具良好的报审物价、药检、招投标及进入当地医保目录的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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